徐迅雷: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灰色收入如何堵漏
武汉开始了一场清理公务员津补贴的行动。公务员们被要求退还2007年至2009年间多发的各种津补贴,“保守估计,总额有数千万元”。(5月3日《新京报》)官员公务员私下发放各种“津贴”,这不是什么新鲜事儿。这回要进行清查清理,是因为一年前中纪委等六部委派出检查组,分赴广州、武汉、成都、青岛、宁波、南宁等6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了。被检查的各地,其实都在发放,只是程度不同而已。谁都知道这是权力自肥。在《公务员法》规定之外发放的津补贴,都属于滥发。但它与贪污腐败有所不同,通常都是单位性的、系统性的,大家多有份儿;可这又是正常工资奖金津贴之外所发的“补贴”,是明显违反《公务员法》等规定的。滥发各种津贴补贴,就是一种假公济私——只是这个“私”是小群体的“私”。这通常可称之为“灰收入”“亚腐败”。其中许多钱来自“小金库”,来自各种收费——所谓“预算外收入失控”是也,比如武汉市201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高达21.78亿元。而滥发的名头名目很多,有的还带有“奖”字。而发放与领受的心理基础是:**低、工作辛苦,发一点作为奖励、作为弥补。“亚腐败”是腐败的前奏与基础。而腐败,是被提高到“亡党亡国”的高度来看待的。反腐防腐,同时也要“反亚腐败、防亚腐败”。防亚腐败,就不能不防这个滥发津补贴的“私”。我们都知道孙中山先生著名的手写书法“天下为公”;他在《建国方略》中说,“国中之百官,上而总统,下而巡差,皆人民之公仆也。”公仆就要有公仆的样子。日前夜读《孙中山年谱长编》,感佩于孙中山先生的高瞻远瞩,看问题之深透。1912年12月8日至12日,孙中山自上海前来浙江杭州考察,多次发表演说,在10日的演说中讲到:“前之以党救国者,今乃以党亡国矣。”(见《孙中山年谱长编》上册第754页)“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这是17世纪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的看法。在《政府论》中,洛克阐述了一个著名的观点:“法律结束之处,就是暴政开始之处。”这成了西方法学史上的经典论题。洛克所言的“暴政”,不是一般威权统治意义的概念,他所给出的定义为:暴政“就是任何人运用他所掌握的权力,不是为了处在这个权力之下的人们谋福利,而是为了获取他自己私人的单独利益。”这话说得再明晰、再透彻不过了:不为公众谋福利、只为自己谋私利,这就是“权力施暴”。中纪委等六部委这回进行的检查,是对权力自肥的一种纠错,是反腐防腐的重要举措。灰色收入如何堵漏?滥发津贴行为如何遏止?路径无非是:前有制度规定,中有监督检查,后有清理清缴,终有追责问责。现在其实最难的是对责任官员的“追责问责”,这个不动真格,死灰复燃也就非常容易了。 {:6_134:}不动真格的,此事永远也解决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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