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3-2-11 22:26

徐云鹏:“惠州毛票案”谨防抓小放大



 2月8日,广东博罗县龙溪镇万胜五金塑胶厂方负责人童某等采取支付11万元零碎散钱(从1角到20元不等)的做法故意刁难追讨工程款的李某父子,并将两人打伤。9日晚7时,广东惠州市博罗县**门通报,经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于9日下午成功将博罗县龙溪镇万胜五金塑胶厂故意伤害他人的涉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童某、钟某抓捕归案。(据2013年2月11日《新京报》)
  “锣鼓听声,说话听音”,任何事物的发生发展都存在于一定的背景之中。所以,无论是分析判断事物,还是具体解决问题,都不能脱离当时当地特定的环境,以防止就事论事,抓小放大,丢了西瓜捡芝麻。博罗县龙溪镇万胜五金塑胶厂方负责人童某、钟某羞辱并打伤追讨工程款的李某父子,案件性质恶劣,令人发指。博罗县**门成立专案组,迅速将其抓捕归案,大快人心,值得称赞。
  然而,这一案件应该到案的人,决不能仅仅限于童某、钟某二人。只是满足于抓捕到他们还不够,对于现场陪同讨薪的龙溪镇村建所工作人员渎职行为,也必须有个说法。这样做,才有可能算得上是真正的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事件曝光后,社会舆论普遍对童某等人故意刁难4名讨薪者并将其打伤的卑鄙行径,表示极大的愤慨,这也在情理之中。但是,对于案件的处理,决不能只看直观,忽略微观,只计当面,不管背后,浅尝辄止,不再深究,应付了事。从报道情况看,童某等人肆无忌惮地故意羞辱并侵犯讨薪农民工的人身权利,与现场陪同讨薪的龙溪镇村建所工作人员例行公事、形同花瓶直接相关,甚至他们就是恶意欠薪的幕后支持者,决不能轻易放过,养虎为患。
  可以说,正是由于陪同到场的龙溪镇村建所工作人员不劝说、不反对、不制止,在客观上对童某等人的非法行为产生了默许容忍、纵容放任的激励作用,使其胆子更大了,手段也更加卑鄙无耻了。为了刁难和震慑4名讨薪者,他们不仅使出了“数钱数到手抽筋”的损招,还无视法律动手打伤人。即便是事件被曝光后,面对记者的采访,钟某竟然厚颜无耻地笑着调侃道:“难道中国市场上没有一毛钱的货币吗”?可谓狂妄与放肆都到了极点。
  乡镇是政府架构中的基层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与在自己管辖地面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老板们,想必也是相当的熟悉,甚至就是座上宾,彼此称兄道弟,或者间接参与企业经营,拥有自己的股份。在讨薪现场,龙溪镇村建所工作人员面对童某等人的恶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加任何约束,很有可能与他们平时吃人家的、喝人家的、拿人家的而嘴短手软相关,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甚至都让那些无德业主给“喂肥了”。弄不好,他们早已经同那些缺德老板们穿一条裤子了,一个鼻孔出气了,根本不可能替农民工说话做主了。在这种情况下,与其说他们是陪同讨薪,不如说是暗中为童某等人撑腰打气,他们比那些无德业主更可恶。
  讨薪难,难在何处?“惠州毛票案”再次告诉我们,这难那难,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从源头上狠抓,盯住苗头不放松,各级齐心协力解决,就不难。农民工欠薪问题绝大多发在建筑工程企业,如果政府主管部门恪尽职守,一心为农民工着想,完善法规制度,增加建筑企业的用工和工资透明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抓好落实。对于没有制定严格用工制度、工资兑付制度的企业,一律不给予审批工程项目。凡是有欠薪行为并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吊销营业执照。假如还是仍然有人干了一年拿不到工资的话,那可就有点邪性了。

徐玉杰 发表于 2013-2-11 22:55

{:6_167:}无鞋,无鞋.

徐晓夫 发表于 2013-2-12 20:45

{:6_134:}抓住幕后操纵的人,才是硬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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