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2-11-2 21:28

徐大发:安检“摸裤裆”能否检而不摸?



  “白云机场新增了一个安检项目,摸裤裆。已得到安检人员的确认。”昨天下午,网友 @西门不暗发出的这条微博迅速引起关注和热论。到底是真是假?昨晚,白云机场安检部门回应称:白云机场并没有新增安检项目,发现可疑情况时,对旅客胸部、裆部等重点位置进行检查,长期一直都在执行。(11月1日《广州日报》)
  很吃惊,这样的摸裤裆安检竟然已很久了。白云机场安检部门昨天回应称,其实一般是用探测器查,不确定时,安检员会用手进行检查,不过不是用力去摸。为保护旅客隐私,会将旅客带到检查室进一步检查,由两名和旅客同性的安检员一起进入检查室。
  尽管这样解释,还是令人难以放心。安检人员的用力度大小如何鉴别?与旅客同性的就不存在骚扰与侵权?谁能保证安检员不是有同性恋倾向?
  飞机安检很重要,既不能取消也不能避免,而旅客的权利也要保护好,安检似乎是一种不二法门,但在安检的同时应该尽量保护旅客隐私权不受侵害。
  事实上,一些人利用职业便利侵犯**的事例也确实很多,如一些男医生在对女患者进行体检时的摸私处就引发了不少非礼侵权纠纷。飞机安检人员同样有侵犯隐私的嫌疑,应该尽力规避。
  一个人的人格尊严权是不容人侵犯的,随着对旅客安检的同时难保不发生一些潜在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发生。机场方也要考虑旅客的心理感受,在依法安检打击犯罪行为的同时也要积极改进安检的方式。
  办法总比困难多,既然有探测器的帮助,何不进一步研制优化出检查的利器,让靠科技帮助检测。退一步讲,就是机器的科学性不够,需要人工检测,也要力避用手直摸。如果安检能做到检而不摸,方为上上策。
  机场安检被指搜身侵权几乎是个世界共性问题,在美国就遇到许多起。比如美国博客兼作家蔡斯(Erin Chase)就曾写下了在俄亥俄州戴顿国际机场的遭遇,称在未经事先警告下,遭安检人员触摸阴道位置及双乳上下,感到被羞辱。“我站在那里,(作为)一个美国公民、一个带着婴儿的母亲,却被政府人员性侵犯。”
  在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不得受不合理搜查的权利。宪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当然也禁止工作人员披着合法的外衣,有意侵犯公民的私处。如何确保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机场方的安检应该拿出做好的方案来。
  稿源:荆楚网

徐晓夫 发表于 2012-11-3 11:04

{:6_134:}对藏毒、走私的人员还是适用的。

徐玉杰 发表于 2012-11-3 19:49

{:6_167:}不可思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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