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刚:该给“中国式过马路”亮“红灯”
一条“中国式过马路”的微博火了。所谓“中国式过马路”,就是“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微博图片上有好几位行人并没有走在斑马线上,而是走在旁边的机动车变道路标上,其中有推着婴儿车的老人,也有电动车、卖水果的三轮车。(山东商报10月12日)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你等一等”,这是人人皆知的交通规则。可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式过马路”却随处可见。谁都知道“中国式过马路”的做法肯定是不对的,而且存在一定的危险,可为什么这么多人会选择集体违规?是我们缺少规则吗?我们有数不清的规则。所以问题不是出在规则上,而是出在违规者的身上。
“中国式过马路”其实并不是什么聪明之举,而是一群自认为聪明的人在耍“小聪明”。其实“中国式过马路”属于典型的“法不责众”心理在作怪,反正大家都闯红灯了,你该处罚谁呢?没办法,下不为例警告一下,可警告的后果呢,大家继续不看红绿灯,继续“中国式过马路”。反腐败也是如此,你贪污了,我受贿了,彼此都知道对方屁股不干净,这腐败该怎么反?所以干脆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除了那些撞在枪口上的倒霉蛋儿。
荷兰作家塞斯·诺特博姆在《万灵节》里有一段这样的描述:在阿姆斯特丹,不闯红灯别人会觉得你是白痴,而在这里,你要是闯红灯,别人就当你是白痴。德国人会不假思索地说:“啧啧,又来了个不要命的疯子。”中国目前的状况有些像荷兰,如果你傻乎乎地等绿灯,人家可能反而会认为你精神不正常,闯红灯的都是些聪明人。我们为什么非要闯红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国人规则意识的缺乏。有规则不遵守规则,寻找规则的漏洞,甚至依靠“多数人的暴力”去破坏规则。
其实我们的法律对行人闯红灯不是没有处罚规定,可真正落实起来呢?要么法不责众,要么手下留情,有的人甚至不知道乱穿马路应该被罚款,这样的状态下,马路上到处都是“不要命的疯子”。国人素质的提高尚需时日,但对“中国式过马路”亮起“红灯”其实并不难,严格执法,加大对行人乱穿马路的处罚力度,这既有利于提升国人的规则意识,更是对生命的负责。
{:6_167:}遗憾的是没人理会。 {:6_134:}从60年代后期,法律、道德、规则、制度...等,基本上从人们的意识中消失了,而国家也给国民敞开了思想、言论、行为自由的大门,甚至职业也有了自由职业者,只要你不危害别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你想什么、做什么,那个衙门都不会来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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