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2-9-7 22:47

徐云鹏:淮南工商局干部都兼职协会,谁信呢?



  最近,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以学习先进地区服务经济发展的理念,帮助个私企业开拓市场之名,组织部分个体工商户及民营企业到台湾考察。但是新华社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考察的日程绝大部分都是旅游景点,带队的工商局干部就有38人。而且每户私营企业收取5400元费用。面对记者的质疑,相关负责人对此的解释说,这次考察不是工商局负责办理,而是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协会组织的。而参与考察的工商局干部,从局长到科长,都在协会有兼职。(据2012年9月7日《长江商报》)
  公职人员兼职行业协会与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规定精神相悖,为党纪政纪所明令禁止。而此次集体出境“考察”的淮南市工商局干部,从局长到科长,都在协会有兼职,这不免让人心升质疑:这种“顶风上”的做法,到底是服务个私企业发展业务所需,还是为了牟求某种特殊利益而挂羊头卖狗肉呢?
  长期以来,行业协会被戏称为“二政府”,各类协会与党政机关人员重叠、办公同地、职能交叉、财务混同、资产不清、经营违规、利益共享、缺乏自律、布局结构不够优化。在这种情形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又是民间组织负责人,行政权力直接渗透到行业协会的内部,不仅导致在人财物上都由业务主管单位控制,民间组织没有自主权,不利于其自我管理,而且还把政府应当提供的无偿公共服务,演化成依附于政府部门的中介组织进行收费的服务,从中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甚至成为领导干部权力滥用、私设“小金库”、不公平竞争和滋生腐败的土壤。显而易见,“政会分开”是必然而又必然的。
  “要么在党政机关当官,要么在协会任职”,这是近些年一些省市整顿处理党政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问题的原则,许多地方甚至限时整改到位,否则辞去公职不保留公务员身份,从而较好的促进了党政机关与行业协会间的人员脱钩、资产脱钩、业务脱钩、办公住所脱钩和利益脱钩问题,让行业协会真正独立了起来。
  同样,安徽省也不允许党政领导干部“两头兼职”。早在2003年,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就印发了《安徽省促进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国家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得兼任行业协会领导职务,现已兼职、无特殊需要的,应在2005年前辞去所担任的行业协会领导职务。想必,淮南市整顿处理党政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工作不会落后的,也是“要么当官,要么在协会任职”,“两头兼职”者只是工作特殊需要的极少个例。否则,那就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各级三番五次重申严肃政治纪律的背景下,这种阳奉阴违、欺上瞒下的“暗权行为”,恐怕淮南市党政主要领导同志不敢想,也不会有。
  这也表明,在淮南工商局从局长到科长,主要干部都在协会有兼职,根本就不靠谱儿,很可能就是“临时”性的,是一次实实在在的弄虚作假。准确地说,他们当中多数人被冠以行会的某个头衔,只不过是出境旅游的一时借口和招牌而已。这是因为,只有戴上行会的头衔,才有理由参加这次台湾环岛旅游,况且,一路花销才能在每户私营企业“贡献”的5400元费用中报销,而旅行社只收每人4400多元,每人尚有近1000元的零花钱,想必也不止这么多。既然有民企买单,白吃白喝白玩一场,岂不是天大的馅饼,谁不把脑袋削尖了使劲往里钻呢?难怪此行“带队的工商局干部就有38人”,说不定还有他们的姐夫小姨子七大姑之类的亲戚隐藏在其中。然而,这对于在经济下滑中步履艰难前行的民企而言,却是雪上加霜。
  防止借协会之名玩“邪”的,需要进行矫枉过正。淮南市工商局主要干部以协会的名义牟取个人私利,尽管饱了一时的眼福口福,但灌了满耳的骂声,不仅脸上被老百姓吐上了唾沫,也污损了政府的声誉和形象,这个“小算盘”打得很不值。既然有损害,那就得赔偿,至少从民企要来的“考察”费用,要如数退还,并赔礼道歉,全部旅游费用由个人掏腰包。而且,“谁出主意,谁受处罚”,对于此次活动的策划组织者必须给予严厉的党纪政纪处分。纪检监察部门要举一反三,翻厢倒柜,深究细查,透过环岛“考察”之“泥”,拔出腐败的“萝卜”,整肃队伍,端正作风,确保淮南工商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敢再有丝毫非分之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云鹏

徐玉杰 发表于 2012-9-8 20:47

本帖最后由 徐玉杰 于 2012-9-8 20:48 编辑

{:6_167:}上坟烧报纸糊弄鬼。

徐晓夫 发表于 2012-9-8 21:28

{:6_134:}越抹越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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