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发:城市文明需全民共建
在汉阳摩尔城附近,一名女教师乱穿马路,被市容监督员李丽劝阻,结果还没等监督员提出罚款,对方就当众给了李丽两个耳光。感到委屈的李丽气不过,理论起来,对方不听,打电话喊人过来帮忙,争论声引来众多路人围观,随后,110民警赶来,在民警劝说下,刘某最终承认错误,向李丽赔礼道歉,并交了10块钱罚款。(8月29日《武汉晚报》)http://news.sohu.com/20120829/n351765706.shtml
作为一名教师身份的刘某,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个文明人,动手打监督员确实不对。育人者这样的“言传身教”如何去教育学生?话说回来,监督员李丽的被打与施暴者教师的身份无关,其焦点还在市民与监督员的矛盾冲突上,如果过于纠缠于当事人的身份问题,就显得有点“跑题”了。李丽上岗不到一年就被打了3次,其中一次胳膊被扭伤。去年9月份以来,武汉市容环境监督员上岗不到50天内就有12人被打。(2011年11月3日《湖北日报。》可见,打人者有各种各样的人,不单单只这名刘老师。就全国而言,市容监督员被打的事件也很多。这些都说明,市容监督员被打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
客观地说,市容监督员对市容市貌的改善以及规范市民的文明上有着积极的意义,一些地方的市容改观与这些一线监督员的辛劳功不可没。市民也是这些监督员辛苦劳动的受益者,应该心存感激才对,为何要对城市的“有功之臣”大打出手呢?这与监督员与市民的“双边关系”还存在一些距离和漏洞不无关系。
首先,是市民文明素质不高认识不够到位所致。一方面是一些市民的随地乱丢垃圾乱吐痰乱穿马路的习惯历来已久,一时难以改观,短期内纠正有一定难度。人们的文明素养也参差不齐,连一些老师都如此“出手”,其他市民也就可见一斑。另一方面是对监督员的身份认识并不够,认为他们没有资格“教育”管理自己,甚至错误认为是一种对自己的“侵权”,故容易引发矛盾冲突。
其次,是对监督员的执法权表示质疑,认为监督员无权“教育”市民和开罚单。武汉今年加大了处罚力度,对不文明行为处罚金额提升了10倍。在操作上,也可能存在“罚款经济”现象。前不久,武汉市容监督员“逼跪”农民工事件,也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负面影响。湖南邵阳把80%罚款返回给市容监督员的违规性“执法”,这些都难免使人们对市容监督员存在一定的偏见:文明劝教是假,罚款创收是真。
此外,也与一些市容监督员自身的素养不高有关。监督员代替城管执法,应该有一定的职业操守,还要懂得工作用语,交往心理学,道德法律知识,对监督员的职业培训应该成常态,不能短训速成。如果监督员有粗暴执法现象,就必然会引发矛盾冲突。
说到底,文明共建不是某一个人的事,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和配合。监督员要监督执行,市民也要自觉遵守,网络报刊电台等媒体也要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和做法,让市民做到家喻户晓。市民、管理者、执行者合宣传部部门都达成了文明共识,实现了“无缝对接”,市容监督员挨耳光的恶性事件才能不再发生。
{:6_134:}在有些人的身上,礼义廉耻早已丧失殆尽,文明对他们而言,那是对牛弹琴。 {:6_167:}为人师表。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