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发:“奉献精神”不是剥削员工的理由
昨日下午,一篇帖子在网上流传,一名网友指出,因为每天正常上下班,被京东商城开除。网友发帖称:被京东开除,领导的理由是:“按时上下班,没有奉献精神。”入职京东一个多月,每天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纰漏生产事故,唯一就是每天准时上下班:9:00上班,18:00下班。结果前天领导找我谈话,说工作态度有问题,不敬业太懒散。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让我主动离职。(7月7日《新快报》)
每天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没有出现任何纰漏生产事故,按时上下班,按理说这样的员工应是好员工。可在老板看来,却是不敬业太懒散,不符合公司企业文化,没有奉献精神的员工。这就怪了!说穿了,老板是嫌这名员工上班太“晚”,下班太“早”,没有额外为公司增加劳动时间,才被指“没有奉献精神”的。
真是歪嘴和尚念歪经。什么是奉献精神?“奉献精神”是一种爱,是对自己事业的不求回报的爱和全身心的付出。但前提是热爱和值得爱。员工按时上下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本身就是一种奉献。当然这种奉献在创造财富的同时也要得到合理的劳动报酬。责权利应高度结合,融为一体后才谈得上奉献精神。而公司领导所说的奉献,大概是指只要员工无私付出而不求一点回报的那种,这显然是一种变相剥削行为。
无私奉献相对于公益事业而言,也是需要提倡的。如果是单纯为了老板追求高额利润而去无偿侵占员工的休息时间占有员工的劳动,好创造大量的剩余价值,那就是变相透支了“无私奉献”。事实上,如果公司对员工非常好,各项福利待遇及劳动保障措施都能落实到位,管理也非常人性化,我想员工也乐意用“奉献精神”去回报一下公司的。但始终要明白一点,“奉献精神”只是提倡,不是员工必须履行的义务,更不是剥削员工让其延期加班的借口。
什么工作态度有问题啦,不敬业懒散啦,不符合企业文化之类的说辞更是荒唐可笑不堪一击。难道不计报酬没日没夜地为老板干活,牺牲自己大量的正当休息时间,不计报酬地作无私奉献,就是符合企业文化,就是敬业,就是工作态度好?简直是活脱脱一副资本家的嘴脸!所谓的“无私奉献”“企业文化”都成了该公司愚弄员工的幌子,实质上是侵犯了员工的一系列的合法权益为代价的。
这家公司的辞退员工的理由是个信号,值得我们警惕。许多黑心老板经常让员工过度加班,而又从不按照有关法律标准付出应有加班费。员工稍有不满,就以种种歪理邪说去辞退员工。为躲避处罚,就叫员工主动辞工。针对这种现象,一方面是员工要学会依法维权,敢于说不。另一方面是一些劳动仲裁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要主动监管和伸出援手,严厉打击用人单位的这种恣意侵权行为。
(来源:齐鲁网) {:6_134:}和资本家同出一辙,剥削员工的剩余劳动价值。 {:6_167:}黑心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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