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2-6-22 07:24

徐大发:合人性的修行才是真修行



有网友发帖称,云南昆明市筇竹寺掌门清贤大方丈还俗离寺,于6月17日和一名26岁的女老板举行婚礼。筇竹寺的修观老法师证实了这一消息,称“还是第一次听说方丈还俗结婚的”。据报道,清贤方丈身兼昆明市政协委员、昆明市佛教协会副会长等职务。(6月20日《重庆商报》)http://news.163.com/12/0620/00/84DETI6G00011229.html
清贤大方丈的还俗结婚无可非议,应给给予支持,他一反几千年的清规戒律惯例,以其特有的身份打破公众心中的常规,这样的特立独行对修行的真意,对凡人还是僧侣都应有诸多启迪。
入庙为僧,参禅打坐都应是悟道。道有道也有非常道。悟道的指向都应是向善追求本真。之所以选择住庙宇,也是为了有个好环境和有名师指导。道法有一定积累后,再要发展深造就在个人的悟性了,所谓修行在个人是也。也就是说,入庙和出庙都可悟道,生活处处皆可修行。
古有入世和出世之说,今有宗教信仰自由。一个人的选择是他自己的自由。修观老法师说佛教也有“三不留”:还俗不留,求学不留,云游不留。他心不在了,就算还俗了。可见,清贤大方丈还俗在教规内部也是被允许的。
其实为僧或还俗都没有什么错,只要自愿就行,只要和人性就行。以前的僧侣戒律特严,当然有的戒条很有必要,但有的也苛刻得不近人性。随着时代的发展,有些借条其实也应得到了改革和与时俱进。现在的和尚听说留发、喝酒、吃肉等皆以放开,比较自由了。现在的和尚上网或经商或参政皆不是什么稀奇事了,还俗结婚也应不足为奇。
修行在心。其实无需种种羁绊和戒律。现代社会,庙宇应是人们栖息心灵的暂时处所。无论凡夫俗子还是得道高僧,其实都可选择庙宇的去留。出庙,其道应还在。入庙,心不真修行也等于零。清贤方丈还俗结婚也应被看做是一种和人性的行为,也是一种人生选择,应该得到理解和支持。


徐晓夫 发表于 2012-6-22 11:20

{:6_134:}修行的不彻底,实在是憋不住了,只有还俗修新课了。

徐玉杰 发表于 2012-6-22 21:50

{:6_167:}人又不聪明,还学别人秃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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