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秉国:“性格内向”被拒录站不住脚
27岁的黄红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保险专业,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黄红通过了国家公务员(微博)考试、专业考试、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排在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第一名。就在黄红准备上岗的时候,被告知‘岗位匹配度不够,理由是性格内向’,被取消录用。(《楚天都市报》5月11日)
事实上,在公务员招考中情况“频出”。去年,山西长治籍考生宋江明在参加山西省行政机关2011年录用公务员中取得了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成绩,却因人为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被以体检不合格为由拒录。这次黄红虽然也取得了青海保监局“专业监管岗位”总成绩第一名,但是先疑似体检不合格,复查通过后,最后还是被以“性格内向”拒录,再一次将公众对公务员招考过程的公平性产生怀疑。
选人、用人如器,当舍短取长。公务员招考中设定一定的招聘门槛和条件要求应当是基于职业的内在客观需要,不得因为与人的能力无关因素不合理的拒绝录用。公务员作为一种为公众服务的职业,需要的是较强的服务意识与良好的职业技能,性格只是其中的一种偶然和附属因素,能否胜任一项工作与性格并不具有极其紧密的必然联系。也就是说,虽然公务活动比较适合于外向、开朗、坚强、乐观、积极、向上而不乏沉稳的性格特质,但是在招考中条件中,并不能设定对性格内向亦或外向的标准规定,也确实在招考规则并未对“岗位匹配度”做出要求,也未提及性格、年龄和协调能力。那么以这种拒绝理由录用第一名的黄红让人觉得是“找茬儿,根本就不切实际。”,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
进一步讲,性格作为表现人的态度和行为的心理特征,不仅没有优劣之分,而且具有可塑造性,一个人的性格与所处的生活条件、所受的教育和工作职业有很大的关系。正好如马克思说的“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因此,外向的人受重大挫折可能变得内向,内向的人经过锻炼亦可能变得外向。既然,黄红经过笔试、面试能取得第一名的成绩,再加上到原单位对其进行的摸底调查,其性格倾向未必就是内向的。退一万步讲,即使其性格是内向的,那么,在参加工作后也是可以锻炼和转变的。如此以此为由拒录,显得理由不足以服从。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青海保监局自称没有违规,而且“经得起监督”,另一方面却又以“保密”为由不对公众作“更多解释”,拒不吐露详情,甚至连一份说明拒绝录用理由的书面文件都不肯出示,无疑更让人怀疑其中的“猫腻”或其它隐情。在青海保监局不能也不会自证其清白的情况下,要揭开这个谜局,那就需要其它相关部门的介入,深入调查,查清真相,若有违规当严惩,给公众一个满意的交代,以维护公务员招考的公平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秉国
{:6_134:}潜台词:录取名额我们早已内定了。 {:6_167:}不是可录之人。
{:6_159:}莫须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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