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翔:“局长携女子跳湖” 真相到底在哪里
5月6日,江苏扬州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周国生携一名女子在扬州市西区明月湖跳湖自杀。至当天深夜11时许,两遗体被打捞上岸。事发时,女子先跳入湖中,男子随后也跳入湖中。现场发现遗书。女子身份不详,疑为“小三”。
一个城管局长携女子跳湖的新闻,迅速在网上蹿红,从网友的跟帖看,还是“看笑话”的多。笔者猜测,最近两天扬州全城都在谈“局长携女子跳湖”的新闻,局长究竟是为何原因携女子跳湖呢?我想,现在扬州全城人人争相竞猜迷底。
局长跳湖已过去了几天时间,我们还没有听到官方的“新闻发布会”传出来的声音。尽管扬州当地的新闻广播微博透露,也只是寥寥数句,只说了跳湖局长姓名,连一起跳湖的女子姓啥都不知道,只说是疑为“小三”。也就是说,扬州还没有为局长携女子跳湖开过新闻发布会,公众想了解的信息被遮蔽了,根本不知情。扬州开发区城管局长在当地也算是公众人物了,一个公众人物携女子跳湖,肯定避免不了公众的猜测,如果我们政府在这个时候还不把真相告诉公众,让公众猜迷语,多少让公众感到失望。
城管局长携女子跳湖身亡为何那么扑朔迷离,那么神秘?说到底,还是一个局长的身份在作怪,如果是一对普通的情侣殉情,我们相关部门早就向公众公布真相了,媒体的新闻早就铺天盖地了。现在局长携女子跳湖已过去了几天了,现在连和局长一起跳湖的女子姓啥都们知道,只说是疑为“小三”。更不要说背后的“桃色新闻”了
现在我们一遇到官员意外出事就“不便采访”、“无可奉告”,这种遮遮掩掩反而更让人猜疑,对反映事实真相没有什么好处。局长携女子跳湖的确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局长和一个女子一起跳湖,八成是为情而跳。局长殉情真的是重情重义吗?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还是被情人所逼,比如,已为其购置了新房,现在又要豪华轿车等。这背后有没有权色交易、有没有公款包养情人的问题,纪委部门应迅速查处,及时给公众一个交待。
无论是什么情况,我们相关部门不能因局长携女子一跳把所有问题都带走,应调查局长和女子背后的事。我想,这背后肯定有“故事”,说不定还能钓出大鱼。我们的政府有必要把身边发生的突发性事件告知公众,这不是什么“恩赐”,是一级政府的义务,扬州开发区这个时候不要默不作声。现在不少地区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这就是说政府有在“第一时间”如实发布的义务,这种让坊间猜迷语的做法是不妥当的,我们期待着官方的消息。
{:6_134:}终究是纸里包不住火呀。 {:6_167:}不知深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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