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守盛在湖南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上的讲话
建设法治湖南,是我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是推动科学跨越、富民强省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四化两型”、“四个湖南”的重要组成部分,必将对湖南未来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全省各级必须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把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贯彻到经济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以法治保障和促进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一)推进政府自身建设法治化。“打铁还需自身硬”。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依法而行;决策、执行和监督要依程序而为;政务公开要按制度开展;政府服务要按照规定提供;各级公务人员要依法行政。
(二)推进社会管理法治化。第一,要建立健全改善民生的制度;第二,要把重点放在便民服务上。
(三)推进经济管理法治化。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当下,应从推动经济管理法治化着手,做好三件事:第一,维护正常秩序的市场经济秩序。第二,及时提供法律保障。第三,依法管理省属国企。
(四)推进利益调整法治化。一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二是依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确保财政支出体现最大范围的公益性。三是依法依规调处利益纠纷。四是依法保护困难群体的利益。
(五)推进公共资源配置法治化。一要清理各种配置资源的方式,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益。二要建立市场化配置公共资源的制度,以招标、拍卖、挂牌或其它公开竞争方式在全社会范围内配置。三要发挥社会主要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将公共资源配置到事关国计民生、改善人民生产生活条件,以及其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和方面。
[稿源:红网]
[作者:红网综合]
[编辑:李艳华] {:6_167:}认真落实。 {:6_134:}执行如何?要看跟踪验证的结果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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