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7-26 09:36

徐祥临:高利贷盛行谁该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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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徐祥临(资料图)  高利贷属于市场经济史前时期的经济范畴,它对老百姓的剥削程度相当于甚至超过“封建地主”,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早该将其彻底铲除
  苏北地区贫困县泗洪盛行高利贷,已经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其实,中国存在高利贷从来就不是新闻,贫困地区更是如此。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评价盛行着的高利贷?笔者认为,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有个基本看法,即高利贷属于市场经济史前时期的经济范畴,它对老百姓的剥削程度相当于甚至超过“封建地主”,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早该将其彻底铲除。为了更有把握地坚持这个基本观点,笔者向几位在发达国家有过学习研究经历的专业人士请教:发达国家有没有高利贷?都回答说闻所未闻。笔者在日本东京大学专门研读过日本农业金融史,印象是:1914年高利贷(以高于商业贷款利息50%为标准)就在日本的农业生产经营领域和农民日常生活中彻底消失了。从1914年到2011年,将近一个世纪,中国不至于落后发达国家这么多年吧?!至今高利贷仍然在中国大行其道,岂不令人汗颜?!
  可是,面对高利贷者敛财时的血盆大口和逼债时的狰狞面目,中国十几亿人,究竟谁该汗颜?是那些向放贷者借钱的小业主或百姓小民吗?他们确实应该为自己饮鸩止渴的蠢行而汗颜:月息动辄二三分甚至四五分,你能还得上?如果你有本事让资金生出同高利贷利息那么高的利润,早就是富翁了,还用得着低三下四地向别人借钱?!古往今来,靠借高利贷抓住赚钱机会或渡过生活难关的有几个人?不能说一个没有,但绝大多数人都是雪上加霜,甚至倾家荡产。当然,借高利贷的小业主和百姓小民也不是傻瓜,如果不是万般无奈,也不会出此下策。其他人对他们只能给予同情与怜悯,而不是嘲笑。
  笔者以为,面对高利贷盛行的尴尬现实,中国的一些精英人群应该汗颜。
  首先是经济学家最该汗颜。
  我国经济学家对残酷的高利贷可以用禁声来形容,因为看不到哪位知名经济学家对高利贷的批判。他们即使是呼吁金融当局为农民和中小企业解决贷款难,也不否定高利贷,甚至为数不少的经济学家在发展民间金融的名义下鼓动政府为高利贷开绿灯。最令人唏嘘的是,著名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自己出钱,还有几位经济学家赞助,在山西农村搞了一个小额贷款试验,试图为破解农民贷款难的困局找一条出路。初期年利率为12%(也有报道说已经达到18%),辛辛苦苦、好心好意地向农民放高利贷。当然,这些经济学家向农民放贷并不是为了自己赚钱,取得利息收入仍然用于支持小额贷款事业,精神境界之高尚不容置疑。但以经济学家的眼光看待这个试验,违背经济学常识也显而易见。理由如下:如果经济学家们认为12%以上的年利率还能够让使用贷款的农民有利可图,就等于说农村生产经营项目的资金赢利率普遍超过12%。如果这个判断是科学的,且在常规的制度安排中具有可操作性,那么就意味着,农民利用自有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每年至少增收12%以上。如果是这样,中国农民早就富裕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鸿沟早就填平了。事实上,经济学家们错了,12%以上的贷款利率对于普通农民而言太高了,这样的小额贷款试验根本不具有推广价值,至今也做不大。很少的农户利用高利贷取得了很少的效益,也是以其他大多数农民不敢借贷为前提的。
  对于笔者批评经济学家支持高利贷,会有人不服气。那么,就要明确一下什么叫高利贷。对于这个概念,我国的经济学家们基本上处于集体无意识状态,官方界定为超过基准贷款利率4倍实在是太离谱。笔者认为,只要贷款利率超过GDP增长率,就可以界定为高利贷。因为GDP是经济活动带来的增加值,利息只能属于增加值的一部分,照理说只能占增加值比较小的一部分。如果利息率等于GDP增长率,就意味着贷款资金带来的增加值全部被金融机构占有,从事实体经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便无利可图;如果利息率超过GDP增长率,就意味着从事实体经济的生产者和经营者的自有本金被搜刮,结局就是破产。我们反对高利贷,终极原因就是于此。为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着想,是经济学家的天经地义。经济学家们基本上一致反对全国GDP增长率超过10%,以免经济过热,那是正确的,但这就意味着应当反对贷款利率超过10%。否则,经济学家在逻辑上必然陷入混乱状态。
  若说经济学家们热衷于高利贷,那也是冤枉好人。据笔者观察,经济学家们自觉或不自觉地为高利贷张目,是因为他们认为农村或中小城镇金融市场的最佳制度安排是自由竞争:只要在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之外再产生一些民间商业性金融机构,通过竞争就可以解决农民或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问题。其实,这种看法也是缺乏常识的。自国有银行进行商业化改革后,县域经济范围内金融机构并不缺乏竞争,国有银行之间常常为争取存款和大企业贷款客户打得不可开交。但面对大量中小企业和广大农户贷款难题,他们却普遍采取十分谨慎的政策,那是因为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的利率上浮空间不足以弥补金融风险。所以,连中国农业银行(601288,股吧)在县域范围内也收缩了很多营业网点。现在,经济学家们鼓吹发展民间金融机构,几乎无一不是要求政府放松利率管制,允许民间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大大高于GDP增长率。但我们的经济学家不明白,高利贷本身就意味着贷款难,所以,用高利贷化解中小企业和农民贷款难题,无异于同义反复,无异于与虎谋皮。作为经济学家,应该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多年来宏观层面反复出现流动性过剩和通货膨胀现象,而县域范围内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民能够获得的货币资金供应却一直处于短缺状态?笔者早就指出过,高利贷只是现象,其背后的制度根源在于传统农村经济是个货币供应短缺经济系统,在这个系统中,高利贷是重要的制度性特征。所以,化解中小企业尤其是农民贷款难题,不能继续搞高利贷,那是在重复旧制度。要从制度层面改造传统农村经济的货币供应短缺性质,让货币资金低成本、高效率地进入中小企业和农民生产经营领域。
  其次是政府金融管理当局应当汗颜。
  作为中国党政官员都知道,政府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首创这一理论的伟大历史功绩属于邓小平。邓小平早有名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政府金融管理当局也常常以这句名言为本部门的重要性作注脚。改革开放后的历届中央领导集体,尤其是以**同志为总书记的这届中央领导集体一再强调,解决三农问题是现阶段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千方百计为中小企业的生存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但是,金融管理当局掌控的流动性大量过剩,M2一增再增,真正流进农民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领域的货币资金又有多少呢?
  若说政府金融管理当局不想解决农民和中小企业的贷款难题,那也冤枉好人,他们也确实处心积虑地想了好多办法。比如把新中国成立后由农民集资入股成立的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造成农村商业银行,成立经营运作更为灵活的村镇银行,等等,总之,基本改革方向是在农村和中小城镇金融市场彻底推行自由竞争体制,甚至不惜让高利贷死灰复燃。中共党史告诉我们一个经验数据:一项政策或一个体制正确与否,就看它能否三年初见成效,五年大见成效。所谓见成效,就是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为他们所衷心拥护。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和农户拥护的金融体制和政策是什么样子?那就是贷款数量要足、利息要低、手续要简便,而且向他们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不仅要把风险限制在可控的范围内,还要赢利。这个要求高吗?不高!要发展现代农业,让全国人民吃得饱吃得好,让中小企业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只能实行这样的金融体制和政策。
  如果金融管理当局认为笔者的上述观点没有道理,尽可以批评。如果认为应当这样做却不知怎样做,笔者建议向邓小平学习。当年邓小平复出时,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中国的国民经济陷入崩溃边缘,也就是市场供应严重短缺,几亿人口温饱不得。如何彻底解决短缺问题?包括邓小平在内,中国的政治家和学者并不是胸有成竹。但邓小平虚心向没有短缺之虞的发达国家学习,出访了日本、美国和新加坡,访美期间还暗访了华尔街。眼见的事实让他坚信:只有市场经济才能解决短缺问题,让市场丰富起来。
  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和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最值得借鉴的国际经验在日本和韩国,我国台湾省搞得也很好,或者说他们的经验基本一致:对于非农产业的中小企业,创办中小企业银行;农业金融则以合作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相互配合解决问题。这其中的道理,那些迷信农村金融市场搞自由竞争的人们还不太明白。但只要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虚心向成功者学习,其中的道理也不难理解。比如,都说给农户贷款成本高、风险大。但日本人早在一百年前就利用合作金融机制把我们所苦恼的问题化解于无形之中。在当下的中国,也不难找这样的个案,只是缺乏认真的总结与推广罢了。
  徐祥临为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7-26 16:06

{:6_167:}越穷越不给贷款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7-26 19:21

{:6_134:}政府和金融部门最汗颜。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7-26 19:21

{:6_134:}政府和金融部门最汗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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