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原宣传部部长徐吉高受贿百余万一审判10年
湖北日报消息 (记者郭孝洪、通讯员胡军)担任6年副县长,数十次收受他人贿赂118.1万元。昨日,鹤峰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徐吉高一审获刑10年。 徐吉高系鹤峰县人,现年51岁,2004年1月至2010年2月,任鹤峰县副县长,之后任鹤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2010年9月8日,徐吉高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年9月21日被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月至2010年2月,徐吉高在担任鹤峰县副县长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从最初的几千元到后来的数万元,先后数十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18.1万元,为众多老板承接工程大开方便之门。 昨日,建始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徐吉高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对其犯罪所得赃款118.1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办案法官介绍,案发后,徐吉高有立功等表现,其亲属退还了他受贿所得的全部赃款,遂作出上述判决。 {:6_134:}咎由自取、罪有应得。 {:6_167:}B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