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卫 发表于 2011-3-29 07:38

徐冬梅:给钓鱼执法者送鱼,渔意深远!

本帖最后由 徐卫 于 2011-3-29 07:41 编辑

  昨天上午,在郑州市客运管理处门前,两名男子的举止引起了众人关注,只见一个男子手持钓鱼竿,鱼钩上钓条大鱼;另一男子举着牌子,牌子上画着一幅漫画:一个执法人员坐在船上,钓起一条大鱼,嘴里说“哈哈,拿钱”。漫画的整体类似交通禁行标志,不过内容是“禁止钓鱼执法”。(3月26日大河网)
  提到钓鱼执法,很多受害者切齿无比。最典型的例子就是2009年发生在上海的孙中界案,孙中界在哥哥等亲友的埋怨下一时冲动,用刀砍下左手尾指以证明清白。事后虽然执法大队承认自己在执法过程中使用了不正当的取证手段,但对责任相关人的处理仅仅是行政警告。这事被称作2009年继“欺实马”后的又一震惊网络事件,引爆了关于钓鱼执法的黑幕。
  关于钓鱼执法,也就是执法圈套,这在各地都很流行。就其原因在哪,那就是给执法者订指标的规定。“以费代管,以罚代治”已经成为权力部门借机敛财的手段,这早就遗人诟病,并被国民所不齿。但利益驱动下的执法者们,还在用罚款和钓鱼维持着权力。给执法者定指标这种规定,本身就是对公权力的藐视,试问哪个国家需要给执法者定罚款指标,规定每月上缴多少的罚款,完不成任务怎么扣薪水,超额完成按照多少比例给奖金。这就让更多的执法者为钱去处罚,为奖金去乱罚款,这种行为会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更会让百姓因其的做法而痛恨公权力。
  今天新闻里的两个受害者在去客运管理处讨要结果未卜的情况下,无奈的用灰色幽默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愤慨。这种幽默反应出的是被钓者的无奈,但这种无奈真正折射的却是对公权力的不信,对执法者的不齿,对有关部门袒护的愤怒。
  鱼——在中国的传统中寓意是吉祥和兴旺,过年每家的餐桌上都要有一条鱼,取义就是年年有余。钓鱼是大众健身娱乐的一项活动,钓鱼可以陶冶情操,可以怡人弄趣,更可以平和心态。当闲暇时,背上钓鱼竿去池塘边坐上一整天,抬头就是蓝蓝的天,低头就是碧波荡漾的江水,鱼线在水中晃来晃去,真是美不胜收。可当钓鱼跟执法挂上钩的时候,这就被我们百姓开始摒弃了。
  这里我们会为这两位师傅的灰色幽默苦笑下,但我们更为执法者的滥用权力而冷笑。执法者如果用违法来执法,那么国家还能用法律来维护秩序了吗?执法者还用什么办法让国民相信我们的法是公正的呢?作为执法者,凌驾在法律条文之上,蔑视法律,以罚带管,以罚创收,只顾着自己的口袋,却忘了法律的脸,这真是“执罚严明,以罚为供”。
  关于钓鱼执法的乱象在很多地方已经蔚然成风,但为何有关部门还要罔顾其行为,为其行为袒护。这不用说国家现行体制的问题,这更要追责的是有关部门对法的藐视。给钓鱼执法者送鱼,不是拥护执法的公正,而是对执法者的嘲讽,这种寓意你懂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冬梅

徐晓夫 发表于 2011-3-29 09:50

{:6_134:}绝妙的讽刺,黑心的暴露。

徐玉杰 发表于 2011-3-29 14:28

{:6_167:}绝妙的讽刺----dang脸红吗?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徐冬梅:给钓鱼执法者送鱼,渔意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