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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 徐潜川:爆料人揭开器官买卖黑市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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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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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舆论简化为“卖肾买IPHONE”的这个段子背后,是涉及医疗系统和地方军队的一起刑事案件。越是不透明和封闭的领域,越容易滋生罪恶。事关军方三甲医院和地方中级法院的部分,并未在该案公诉书中出现,这两家机构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2年2月底的一个下午,趁着春日方兴、莺飞草长,我请了年假在云南某个“古城”长街上散步。那天阳光很好,但满街的“滴答滴答”音乐声吵得我头晕。我下意识拿出手机查收邮件,看到编辑给我转发了一封信,有人想就一起有关卖肾的刑事案件联系我。
  当期出版的《财经》,用了朋友和我写的一起少年人卖肾事件做封面。被舆论简化为“卖肾买IPHONE”的这个段子背后,是涉及医疗系统和地方军队的一起刑事案件。我们试着理解,这宗人体器官买卖,是如何构建起一条卷入了医生、中介人士和军队医院的链条,并最终使得一名未成年人“自愿”成为受害者的。
  当这篇题为“器官旅游移植链”的报道刊出后,编辑部收到许多读者的来信,有建言立法的,有提供线索希望我们进一步报道的。但是,这个案件已经很典型了,我们还原的链条也已很完整了,其他线索还能有所超越么?当时我看到信,初步判断这条线索并不重要。
  但一周后我见到了这次的爆料人和他的材料,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看法。这次的主角,一个名叫郑伟的器官中介,是这个行业创业的佼佼者(如果这个行业不是犯罪的话),他的经历可以说是这个行业的一部奋斗史,而且借助他的故事,我看到了一个遍布全国、勾连各方的器官买卖网络。
  比如我们之前一直怀疑死刑犯器官和黑市之间的关系,但从未获得过实例。关注中国器官移植现状的人士都知道,数十年来中国的器官来源主要是死刑犯,但由于司法神秘主义在死刑执行环节的盛行,人们不能从数据、执行方式、执行场所等细节去了解死刑犯的器官如何进入移植市场。记者的直觉通常是,越是不透明和封闭的领域,越容易滋生罪恶。
  郑伟案中的一个细节是,他曾经去过山东枣庄中级法院,经由一个名叫刘军的法官联系,购买过当地死刑犯的8枚肾脏。这个细节一下子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我想知道更多:他是如何联系上这个法院的?其中有什么规矩?这8枚肾脏的主人姓什么叫什么,是不是同意过?法院既然卖给郑伟,是否也卖给其他人?
  这些问题吸引着我追索郑伟案。但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整理并分析整个案件的官方材料。随着了解的深入,案件其他层面的故事也告诉我,这不仅仅是一个惊心动魄的案件,更是我们还原全国器官黑市网络的契机。
  静态呈现背后的实地调查
  对我来说幸运的是,在朋友的帮助下,我看到了全套的司法材料,包括警方的所有询问笔录。我和实习生章文立花了许多时间阅读这些资料,将其中核心的信息和细节都摘录出来:
  1,2010年5、6月份,郑伟前往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购买器官,中间人是赵义,接头的叫刘军。2,郑伟获得的所有肾脏,其实都卖给了304医院,这家医院是军方三甲医院。其中和郑伟关系密切的,是泌尿科室主任叶林阳。3,郑伟认识全国各地的这个行业的人,并按照规模和能力将他们分为三类……
  诸如此类的细节,我们分别抄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然后梳理起一个大概的逻辑。但这个仅是整个采访工作的起点,后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这些信息的基础上,对其中关键细节进行核实。我们根据相关信息,拟定了采访核实的方式和线索。
  南周的颁奖词里写道:“静态采访即档案材料的调查,对于调查报道日渐重要。”在一个档案材料不透明不公开的环境中,随着读者对于信息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这确实是一个可能的方向。但对于记者来说,更重要的是对这些档案材料的核实工作。盖因这些材料本身未必一定是事实,官方也有失误或者是存在有意误导的情况。而通过记者自身的调查去核实这些信息,才能使新闻报道独立于官方,而不是沦为官方材料的递声筒。这需要大量的努力和时间,但这是必需的。
  从2012年三月份开始,我在北京多处采访,去了304医院的泌尿科,去了**的特需门诊(叶林阳在此坐诊),还去了当时郑伟租用的别墅。随后几个月里,我先后去了江苏徐州、山东枣庄,枣庄的下属县市滕州,核实有关郑伟和法院相关人士的细节。
  在最后的呈现上,为避免风险,这大量细节都没有采用,而是尽量采取经我采访验证过的档案记载来叙事。通过郑伟案,我们勾勒出一个涉及非法器官市场各个环节的网络:在“产业”链条上,涵盖了包括医院、法院、中介、医生、死囚、“供体”、“受体”在内的所有环节;在地域上,通过郑伟对其它卖肾组织的“评级”,及其相互之间的合作方式,覆盖了全国“市场”。这比之前的“链条”多了许多层次和内涵。
  用制度构建来换取个案空间
  似乎大多数同行没有注意到的是,《器官“黑市”》其实是一组文章的辅文,这组文章的主文是同事孙滔和我合作的《器官新来源》,另配有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申卫星老师的评论。
  对于《财经》来说,制度构建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耸人听闻的个案和现象。将讨论制度建设的文章作为主文,一方面体现了《财经》的建设性,另外一方面,也避免了个案可能带来的风险。
  在当时,卫生部和红十字会酝酿中的捐献体系已经试点数年,打算在当年就正式推行。这是同事孙滔了解和擅长的领域,于是我邀请他一起合作。
  我们原本的计划,是采访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做访谈。作为卫生行政系统器官移植领域的负责人,黄洁夫对于现状的了解无人能及,对于捐献体系建设也是身体力行。
  孙滔约访黄洁夫时意外了解到,8月23日和24日,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将在山东青岛联合召开两次会议,一个是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第十次会议,另外一个是器官捐献委员会的第一次会议。
  于是我自告奋勇,跑去青岛,“旁听”了这次会议。两天会上获得的信息非常丰富:不仅包括制度体系的构建情况,还包括《器官移植条例》的修改情况,高层的意见,当时卫生部和**联合打击非法卖肾网络的通报,以及卫生部自己对于有移植资质医院的清理整顿情况。这是意外的收获。
  顺便提一句,卫生部如此高层的会议,其会议的组织者,居然是某全球最大的制药企业,让我颇感震惊,想到许多公共政策背后利益集团渗入至深的传言,或许并非空穴来风。
  以这次会议上获得的信息为基础,加上孙滔对行业和试点的采访,我们写好了主文,取名《器官新来源》,意即在死刑犯之外另寻合法来源。经过编辑部的反复斟酌和讨论,这组文章在9月10号当期以特别报道的形式发表。
  从3月份启动采访到9月份发表,这篇稿子共酝酿了半年时间。稿件刊出后,同行反应比较热烈,但对现实的触动微乎其微。事关军方三甲医院和地方中级法院的部分,并未在该案公诉书中出现,这两家机构并没有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我真正的遗憾,是没能彻底探讨黑市的成因。如果不是一概否定器官买卖,而是如某些经济学家所说,建立一个受监管的人体器官买卖市场,黑市的泛滥和嚣张是否还如今日一样?这个想法似乎触及某些底线,这个国家和我都还没来得及探讨,一个由卫生部和红十字会主导的行政化捐献体系已经成为唯一的现实选项了。


(中国传媒读本)
发表于 2013-4-23 17:09 | 显示全部楼层
脑袋空不要紧,关键是不要进水
徐氏宗亲网就是我的家!
发表于 2013-4-23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一下,什么人能卖自己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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