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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有网友称南京一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并发布了图片。相关负责人称该执法人员是协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涉事者已被处理。城管科的科长称摊贩持刀划伤队员引发了该起纠纷,警方则称纠纷中无人被刀划伤。被打的摊贩拒绝接受采访。(6月27日中国经济网) 有关城管的执法问题历来争议颇多,为了调和这些问题许多地方的城管先后出现了温和执法、柔性执法、围观执法、眼神逼退执法、列队布阵执法……这些尝试出发点都是好的,都是在力求推行一种文明执法和人性化执法,值得肯定。但眼下南京的这名城管执法,却非常粗暴恶劣,其行径令公众无法容忍。
城管执法有一定难度,这话不假。但办法总比困难多,只要思想工作到家,道理讲透,执法文明,我想一些被执法的对象也不至于沦落到蛮不讲理的程度。就是偶有行为极端的摊贩,城管执法也要注意强制执法时不能行为过度过激过分过火。
南京这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可谓有图有真相,相信每位略有良知和正义感的人都看不过眼。摊贩是我们的市民,是我们的父老乡亲,不是城管的敌人。摊贩做生意还要完税,他们也是纳税人之一。城管的薪水俸禄都来之于摊贩这样纳税人,他们应该是城管的衣食父母,何至于对他们如此凶狠?
将摊贩踩在脚下,实是将法律和**人格尊严踩在脚下,将弱势群体踩在脚下,将执法者自己的美好形象踩在了脚下。摊贩应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不应将他们推置到对立面上去。建邺区城管局执法大队回应说,是冲突中“失足”踩到了摊主,踩着摊贩的执法队员并不是他们执法大队的,而是兴隆街道城管科的协管队员。这种说法很好笑。
城管就那么容易“失足”?从图中看来并非闪失无心踩踏的样子,那队员很自豪,这摊主很无助。看到的只有征服与被征服的快感,凌辱与被凌辱的无奈。协管不是正式队员就意味着不能代表城管形象?莫非又是一个“临时工”,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兴隆街道城管科已经对该名协管队员做了处理:“扣除当月考核奖金,目前在家待岗,同时也会加强对队员的教育,做到文明执法。”这就说明城管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只是对那名摊主来说没有给一个更公正的说法。记者设法与烧烤摊的摊主取得联系,但摊主表示不愿接受采访,这其中的难言之隐值得玩味。
我想这名摊主大约是被踩怕了,其他摊主也不可能不受到可怕的影响。这些摊贩们之所以出来做点小本生意,说到底还是为了生活。而为了好好活着,却要承担失去尊严的代价,这样的城管也太可恨了!一个城市的城管如果都这样,那么这个城市的民生就难以找到“出口”。正所谓:城管一“失足”,民生“千古恨”。
稿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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