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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云鹏:不作为的国土局缘何获“全省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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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2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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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发现,山东省济宁微山县国土局对包括留庄镇国土所在内的几起违规占地事实作出处罚决定已经4年有余,但至今仍没有执行到位。而以罚代管、只罚不管的微山县国土局,近年来竟然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局长高海军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度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2011年11月11日《新京报》)
  “在我们这里,基本农田保护就是一句空话!七八年前,村里人均8分地,现在人均只有五六分地了。”村民这样描述违法占地给他们造成的危害。其实,山东省微山县留庄镇违法占地如此猖獗,镇国土所带头违法占地是重要因素。这个国土所未履行审批手续就在3亩基本农田上违法建办公楼,执法违法,还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
  自己管不了自己,上级主管部门过于轻描淡写的处罚,无疑是为其违法占地行为撑腰打气。实质上,微山县国土局对留庄镇国土所占农田建办公楼就是以罚代管。村民反映说:“每次我们上访之后,县国土局都会派人来查,但每次都没结果。来了都是吃吃喝喝,顶多罚些钱了事。”而对留庄镇二村别墅违法占地行为,每平方米罚款10元。对停车场占地,每平方米罚款20元。县国土局可真是手下情啊。不知该局是否还知道保护基本农田不被侵占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使命?
  尽管微山县国土局的上级济宁市国土局早在2007年就下发的《济国土资信查字【2007】第8号》文件,认为留庄二村在村集体土地未经批准乱划宅基地,且面积超标,微山县国土资源局只做了罚款的处罚,处罚不到位,责令微山县国土局依法依纪查处到位。但事过几年,微山县国土局仍未对几起违规占地事件处理到位。上级主管部门只管批示,不问检查落实,也成为微山县国土局继续拖下去不办的理由。
  相反,令人不解的是,这个职责不作为、不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国土局,反而桂冠加身,一跃成为省级先进。微山县国土局先后获得“全省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县”、“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而局长高海军在2008年、2009年连续两年获得“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个人”称号,2010年度荣获“全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俨俨一个全面过硬的先进集体,一个特别能战斗的带头人。
  看来,奖励先进一旦掺杂虚假,其激励作用也将是反向的,跑调变味了。如今,“跑奖”,已成了时尚的新名词。由于权钱交易和“人情奖”泛滥,“评奖”代替评论,“运作”代替工作,“跑奖”代替评选,似乎成了奖励实施工作的潜规则。获奖运作胜于平时工作,成为不争的事实。无论是哪个行业,参奖不“跑奖”,注定徒劳一场。而“跑奖”奖则是人脉、金钱等私下的血淋淋比拚。而且,奖励往往与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奖励本身也会让人不择手段,进一步催生奖励工作的腐败行为,使先进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于是,不作为的国土局获得“全省先进”,也就不怎么稀奇了。
  政府奖励作为国家荣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特有的表现形式,对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强制和激励作用。但是,不作为的国土局获得“全省先进”,也再次说明政府奖励工作本身存在许多缺陷和不足,主要问题在于实施奖励的指导思想错位、缺乏统一管理、表彰项目繁多、指标划分重点不突出、评判标准混乱、搞人情奖、以奖代补、奖励时机滞后以及相关法规不配套等方面,降低了奖励工作严肃性和实效性。
  眼下,正临近年终岁尾,各行各业的各种奖励工作陆续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完善奖励工作,充分发挥其激励功能,应该建立公正公平的竞争机制,调整奖励的指标、比例和物质待遇,创造与时俱进的争先创优形式和健全系统完善的奖励法规,使奖励走向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控制因素,让奖励更加公开透明,阳光灿烂。
发表于 2011-11-12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道理很简单——腐败的硕果。不服是吗?那你敢向老百姓公布你的业绩吗?
发表于 2011-11-12 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太厉害了!楼主,I*老*虎*U!
我觉得徐氏宗亲网是注册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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