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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徐峰:把“三多市长”贩卖权力的权力关进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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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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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著名的官场“许三多”(钱多、房多、女人多)——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因贪贿和徇私舞弊总金额达2亿多元,二审被裁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三多市长”故事多,而《瞭望》新闻周刊最新披露一个细节颇有意味:回顾其腐败犯罪历程,表现出清晰的“经营”思路,他像一个企业经营高手一样,用商场中的一套谋略和手段经营着他的“贪腐事业”。
  应该说,这种腐败新动向值得高度警惕。当一个人民公仆,拿着公权力行走于市场江湖,以权柄换取惊人利润,却罔顾市场公平、漠视公共利益,其危害性自不待言。
  但是,用更冷静的眼光观之,“许三多”的“经营腐败观”真的是一种新生事物吗?显然不是。纵观近些年落马的诸多巨贪,哪个不是本着“等价交换”甚至“垄断买卖”的市场理念,在自觉或自发地精心经营着花翎下的权力自留地?哪个不是权力寻租、钱权交易的“运作高手”、“经营人才”?
  因此,对于已然成为一种“贪官共识”的“经营权力观”,我们更要反思并予以疗治的是:党纪国法织就的严密反腐天网,何以被这些硕鼠绕过甚至冲破?巨贪们公然经营权力的无穷空间到底从何而来?
  表面看,许迈永用经营思路搞腐败是受其同乡老板圈子“熏陶”,大家形成一个“股东会”,你以钱入股,我以权入股,大肆攫取权力带来的排他性超额利润。这样的权钱结合、官商合体的“股份公司”,生意在杭州当然可以遮天蔽日、财源滚滚。
  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许迈永的商人朋友们之所以“买断”他,同乡关系固然可以降低最初的交易成本;但更重要的是,他们看准了在当时当地的权力制约机制下,许迈永的权力是可以变现、有超额“产出”的。甚至可以说,许迈永的“湿鞋”是偶然,但某个“许迈永”的主动或被动“下水”却带有某种必然性。这是因为,一个更本质的问题在于,直至今天,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权力授受关系依然模糊,“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并未成为所有官员的共识,在一些大小官员的意识中、经验里,自己的乌纱仍是来自上级,只要瞒过上级、“搞定”上级,在自己的权力自留地里便可搞些“生意”而高枕无忧。以这种权力观为官,怎能不扭曲、不变异、不堕落?
  此外,让“许三多”们加速沉沦的还有另一个重要诱因,那就是至今仍在影响很多地方官员的片面“经营城市”理念。在此理念下,一地政府视自己为一个经营组织、市场主体,不管是招商引资,还是卖地生财,都偏重于从地方财政收入视角出发,重GDP、“私房钱”,轻社会建设、公众福祉,有意无意忽略或弱化了自己为社会提供公平正义的公共服务的职责。显然,若“守夜人”发生了角色错位,某些官员作为其中的个体,出现迷失是很自然的结果。
  痛定思痛,方能避免重蹈覆辙。“许三多”们落马的轨迹如此雷同,他们经营权力的手段并无二致,然而在他们所在岗位上,“规范权力运行”却屡屡成为一句空话。之所以如此,正在于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权力始终没被关进笼子里,而仍然处于我行我素的“自由王国”,没有受到来自纪检部门、公众、媒体的充分监督与制约。症结已明,早该祭出猛剂了。
发表于 2011-6-2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一也不能儆百
发表于 2011-6-28 1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杀一也不能儆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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