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柏兄: 1、公司的性质: 从公司法的角度,暂时按有限公司注册,虽然我们是众多宗亲一起出资的,按理应该是股份有限公司,但因经济实力、人员、规模等因素限制,暂不可能办成真正的股份有限公司,各位宗亲现在只能做事实上的股东,在工商局登记的股东只需两三人。今后条件成熟了,可办成名符其实的股份有限公司。那时在工商局的股东花名册上,将有每一个出资的宗亲的大名,每个出资的宗亲都是法律上的股东,每投资一块钱就是拥有一股。 从宗亲网管理的角度,此公司系宗亲网属下一机构,归宗亲网理事会领导,全体宗亲监督。它不是某一个人或某几个人的公司。 2、公司经营范围 方案中已提到,老大也有解释。目前以做服务器出租、网站制作等业务为主,以后逐步扩大。 顺便提一下,公司经营范围决定公司的名称,不是我们想怎样就怎样的。例如公司字号前面的前缀,义虎说能不能叫“中华”,这是不行的,我们不过注册资金三万元的小公司,不可能给你冠以“中华”之名;再如字号后面的后缀,须根据经营范围、规模而定,所以目前叫“集团公司”也是不可能的,比较现实的是叫“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这可比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强多了!呵呵。 企业字号与名称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我们叫“深圳市徐氏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徐氏”便是字号。字号一般不要变,因为这是我们的品牌。前缀后缀都是可以变更的,只要条件成熟,将来变更为“中国徐氏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徐氏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都是可以的。 另外,如果我们公司的字号取为“东海”或“若木”,文化底蕴似乎浓一些。大家可以讨论。 3、董事会问题。 这里首先要强调我们这个公司的董事会性质。我们这个公司名义上只有两到三名股东,他们是代表我们广大宗亲持股的,所以,法律上的董事会也就两个人。这两个人受广大宗亲之托管理公司的。他们的具体权限,由宗亲网理事会以制度明确之,重大事项须经宗亲网理事会批准。严格说来,我们这个董事会不是完全意义的决策机构,虽然他有部分决策权,但主要为执行机构;宗亲网理事会是目前真正的决策机构,是幕后的。今后条件成熟,我们还要成立股东大会作为权力机构。 交给工商局的公司章程,内容肯定不是这样,那只是登记的需要,实际我们另有制度操作。 还有什么疑问望各位宗亲畅所欲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