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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2-14 】徐树远委员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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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14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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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充分利用耕地资源
   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完善和明确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推动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政策保证。目前我省由于种种原因,还存在着“撂荒户”、“抛荒田”现象,耕地资源不能充分利用。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推动我省农村改革发展。   一、我省农村土地经营基本现状及形成“撂荒户”、“抛荒田”的原因   一是粮价低,种粮成本高、效益低,农民更愿外出打工。这是导致“撂荒户”、“抛荒田”的首要原因。据了解,现在每亩杂交稻产量为1000斤左右,每斤粮价0?90元,收入900元,种每亩田的成本610元,毛收入290元,如果剔除平时农田管理的人工费,出现干旱时的买水费,种田收入所剩无几,甚至出现亏本。况且种粮受自然灾害影响,风险较大,而外出打工风险较小,每人每年纯收入5000元以上,农民比较后认为种粮不如外出打工划算。   二是产业结构调整缺少带头人和科技人员,土地所产生的效益吸引不了农民。在沿海地区和内地一些地方,通过政府引导和帮助,由产业结构调整带头人先行,通过经验积累、技术保障先行致富,带动周边农民实现结构调整,从而达到共同致富的目的。目前我省农村仍然以传统农业为主,土地附加值不高,现有的土地经营方式,已经不能吸引农民种植土地,荒地自然形成。   三是农户土地面积小,不能形成规模经营。在我省,一户农民所拥有的土地,少的3亩左右,多的7亩左右,其中又分旱地与水田,好地与差地。土地的分配方式和较小的规模,使农民无法在灌溉、机械和科技等方面加大投入,这种现状又造成农业生产效率低,产值小,耗时、耗人,致使他们不得不走出去打工。   四是土地承包权不能灵活调整,造成想种的得不到,不种的任其荒芜。据调查,由于种种原因,有一部分农民无法离乡外出打工,他们往往希望能多种田多收入。但在目前土地承包权不变的情况下,家庭人口增加却得不到田地,家庭人口减少也退不了耕地,有些即使不耕种也不愿去退,甚至举家迁移了户口,土地承包权仍然没有转移,造成想种的怕有纠纷不敢种,不想种的、多余的或承包权在别人口袋的田地,统统成了“抛荒地”。   合肥、巢湖、宣城、黄山等部分农村调查数字显示,举家外出打工放弃土地种植形成荒田的占整个荒田比例的34%;户口举家迁出仍拥有土地承包权但不种植造成荒田的占19%;认为种田不划算,放弃种植形成荒田的占32%;家庭人员减少,没有足够劳动力放弃种植形成荒田的占15%。    二、完善土地承包权的建议   第一,行政村及村民小组要拥有适当的土地承包调整权。农村基层干部及基层组织对形成抛荒地的原因最有发言权,也最知道哪些村民最需要土地,哪些农户最不想经营土地,为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粮食产量和农户收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要通过村民自愿和行政结合的手段,对抛荒地及时调整承包权。   第二,进一步完善土地分配方式。我省农民人均承包土地相对较少,许多地方又采取水旱地、好坏地搭配的分配方式,不利于规模经营、机械化作业和土地流转。因此,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组织要通过宣传和调研,根据农民的意愿,适时地采取灵活的土地分配方式,杜绝抛荒地。   第三,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行政和法律相结合的手段推动土地流转。基层对长期抛荒闲置的农田,应及时统计上报。地方政府要通过大力宣传,并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搞好土地流转,促进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   第四,加强土地管理,稳定耕地面积。由于土地承包权在农民手中,农户改变土地性质的现象也为数不少,因此要加强对土地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   第五,加强农村科技力量,切实提高干部素质。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加强农村科技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干部队伍素质和管理水平尤为重要。要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利用自己的专业技能,在农业信息化、市场营销等各方面发挥优势。鼓励机关干部挂职交流,深入了解农民的需求和困难,为农民致富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   第六,成立国家土地银行。把土地银行办成政策性银行,在办理土地存贷业务时,要坚持“高价存入、低价贷出”的原则,由此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国家补贴。一方面鼓励农民将闲置或不愿种的土地存入银行;另一方面,鼓励愿意多种地的农民把土地从银行贷出来。“高价存入、低价贷出”可解决由于地价分歧谈多成少的问题,有利于解决土地撂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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